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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控制和風險預防
作者: 發布時間:2017-07-14 瀏覽量:947
1、合同管理:統一歸口管理與分類專項管理相結合;合同管理人員資格制度;合同授權委托制度;合同審查制度;合同會簽和審批制度;合同專用章管理制度;合同監督檢查制度;合同糾紛調處制度;合同臺帳及統計報表制度;合同歸檔制度;合同管理考核與獎懲制度。
2、建立法律風險防范體系(事前防范為主,事中化解和事后補救為輔):通過接受法律咨詢、代理訴訟等法律服務,發現、識別、整理分析并發現法律風險,制定、實施相應的應對措施,監控和處理生產經營過程中的法律風險,使法律風險被控制在企業所能接受的范圍內,實現企業承擔的法律風險與經營收益的優化和平衡。也就是說要使企業在法律風險較低的前提下,追求收益較大化;或在收益特定的前提下,追求法律風險的較小化。
3、審查合同:合法性審查(主體,代理人資格,合同形式,內容,訂立手續)、真實性審查(是否有欺詐,重大誤解)、公平性審查(是否顯失公平)、周密性審查(是否完備、嚴密、準確、規范)。
避免簽訂無效合同,避免出現重大內容瑕疵。盡量爭取合同起草權。
4、預防法律風險:根據企業實際情況,幫助企業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,規范企業管理行為,做到依法治企。根據法律風險源,制定出相應的風險防范措施。通過法制宣傳教育,灌輸法律風險防范意識。